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其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