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