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
2、用人单位有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的义务;
3、劳动者有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
4、用人单位有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
5、用人单位有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二年以上备查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