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
(5)追加出资义务;
(6)在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7)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诚实信任;
(8)其他。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