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续签合同,一般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而是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则是劳动者在公司每工作一年,给予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给予半个月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