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