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不开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
2、协商不成,向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