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要股东会作出决议;
2、分公司设立所提交的材料中规定“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所以说工商部门仍可以要求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3、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4、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