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还未毕业的学生出来实习只要不在《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之列,都能与企业签劳动合同。
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3.大学生实习期间,只是未拿到毕业证而已,是文凭问题,法律对就业并没有文凭限制,实习期已经不用再上课了,所以不再属于勤工俭学的范畴,而且即使还未到实习期,如果与用人单位就签了合同,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都是有效的,而且司法实践中也是这样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