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有限公司股东将其股权对外出质,无须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也无需提供目标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因为股权质押不会影响有限公司的人合性,也不会对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造成行使障碍。若为其他公司或者其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要依照公司章程的,则需要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