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年以上的员工如果主动离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如果是用人单位采取无过错性辞退等方式使员工离职的,应支付10个月标准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给员工;用人单位非法解聘的则应该支付20个月标准工资的赔偿金。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