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剩余财产分配股东需要纳税吗

剩余财产分配股东需要纳税吗

2024-01-17117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财政部、国家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2009]60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按规定计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此外,《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该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该《细则》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依据上述规定,被清算企业向股东分配剩余资产,无论是否超过本金,涉及货物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缴纳增值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反馈】
您可以了解以下内容
股东抽逃出资怎么办?
股权转让要交税吗?
股权转让后还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不同意股东转让股权可以吗?
股东未经允许转让股权怎么办?
怎么制度股权激励方案?
立即预约律师已有655人参加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