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防范丧失股东资格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核对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实务中需要考察: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权证明、股东登记及登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新股认购协议、休眠投资者和知名投资者关于股权信托或代其持有的协议等,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下,各种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
2、由于股权转让过程漫长复杂,不少企业未能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隐患巨大。律师提醒,股权转让完成后,必须及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免发生意外。实践中,一方忏悔的案例很多,发生的时间也有很大差异。需要就双方在各个环节的义务达成一致。
3、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受让方可能以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为目的接受股权,但最终希望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