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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务关系解除如何认定

2024-01-17122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但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动合同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

  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非过失性辞退情况):(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7条对此类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富余人员辞职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是允许的,同样也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4、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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