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著作权涉外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著作权涉外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著作权涉外代理机构行政处罚的情形: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给予著作权涉外代理机构行政处罚的情形
给予著作权涉外代理机构行政处罚
一、申请开办著作权涉外代理业务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涉外代理机构管理不善,不能开展正常著作权涉外代理活动的;
三、涉外代理机构工作失误,给委托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涉外代理机构与第三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
五、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被处罚的著作权涉外代理机构对国家版权局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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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