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为:
1、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2、工作半年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到半年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