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社保异地转移需要什么材料
1、首先,拿着身份证去原工作地的社保中心打印两份资料。一是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二是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两份资料妥善保管,是申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的重要凭证。
2、3个月之内,到新就业地的社保中心,出具上述两份证明,办理社保转移社保接续手续。还要带上身份证。现场填一些纸质材料。
3、一般,医疗保险3个月后即可查询。而养老保险要6个月后才可以查询,具体请询问当地社保办。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业按照规定建立社保关系与缴费后,需要由用人单位或者参保人员向异地这包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