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是可以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既可以法定解除也可以约定解除。
《劳动合同法》将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三类:
(一)第一类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9条、40条和41条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所做的规定。其中,第39条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情形,第40条是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二)第二类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7、38条对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程序、条件所做的规定;
(三)第三类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6条有关协商解除合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