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是双务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为双务合同,委托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双方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均承担合同义务,并且双方的义务具有对应关系,一方的义务就是对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