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之一:商标完全相同,即认为假冒的商标与注册商标完完全全相同,包括大小、字体、排列、组合、颜色,甚至商标标识的制版、印刷、质地以及使用位置等;
误区之二:商品完全相同,即使用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完完全全相同,如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药皂,他人在消毒皂上使用,则认为二者不是相同商品,再如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劣次,一些观点就认为该商品与被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相同;
误区之三:假冒注册商标的同时必须假冒企业名称,实际上,确实有一些侵权人不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而且同时假冒他人的企业名称,但冒充他人企业名称并非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构成要件;
误区之四:对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范围理解不完整,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不仅包括生产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行为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还包括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和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行为;
误区之五: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一定构成犯罪,构成商标犯罪的要件除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商标外,还须考虑情节因素,如非法经营额是否特别巨大、行为人是否累犯、所侵犯的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等,如果没有这些情节因素,只需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