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企业屡屡“无意识”侵权
一些知名的大企业就在“不经意中”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比如,我市一家知名的电器生产企业在被中山海关查获生产侵权物品时,这家企业竟然表示对此毫不知情。原来,这批产品为贴牌生产,当这家企业接到订单时,根本没有审查对方是否拥有使用这一品牌的授权书,造成侵权,结果在知识产权拥有者的坚持下,不得不将货物销毁,损失巨大。“这些企业只顾拿到订单埋头生产,对于产品是否侵权、自己是否获得授权准予生产并不关心,因此,在出口货物中假名牌层出不穷。”
2、企业打击海外侵权有些“手软”
一方面是未获得授权就生产出侵权产品,一方面又因为自己的品牌没有在海关备案或者在国外注册,而被人侵犯。国内企业在国内的维权意识很强,但在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时,却没有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这几年,我国的商标在国外被人侵犯的案例并不少见。另外一种被侵权的方式是国外的某些企业利用我国企业的商标在国外尚未注册的漏洞,迅速抢注下这一商标,使得国内企业出口产品时,不得不面临“侵权”的指控,或者高价买回自创的商标,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