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一、申请专利:
向欧洲专利局申请专利。语言是(英语、法语、德语)。专利申请文件的内容与中国专利申请文件一致,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摘要图。通过《巴黎公约》提出申请的,应在中国提出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向欧洲提出申请,并要求中国给予优先权,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
二、欧洲专利局检索:
欧洲专利局通常搜索与申请的可专利性相关的现有技术文件,在搜索之后,将搜索结果通知欧洲专利代理人。当专利申请人收到本检索报告时,通常需要根据检索内容对发明的可专利性和授权进行评估。
三、专利申请公告:
欧洲专利局将在申请日起18个月内公布专利申请结果,并在公布前在离线网站上发布检索报告,以便申请人选择是否继续申请。
四、实质性审查请求: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或者欧洲专利局的检索报告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实质审查申请。同时确定特定的成员国,缴纳固定的会费和考试费。在提交实质性审查后进入实质性审查程序,并通常在提交实质性审查后1至3年内收到欧洲专利局的审查意见。
五、欧洲专利授权:
审查通过后,欧洲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申请人选择同意授权文件,允许进入授权阶段。或修改文本和权利要求书。
六、专利生效:
一般情况下,在收到授权通知后,申请人必须在确定的国家列表中选择专利生效的国家,并通知欧洲专利局选择生效的国家。根据各国的规定,本专利的全部内容需要翻译成专利生效国的语言并提交给该国。
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欧洲成员国要求翻译工作在授权声明发布后三个月内完成,并在所有国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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