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一、申请阶段
二、审查阶段
我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审过程中,审查员将审查深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如果不符合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需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对深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初步审查主要审查深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与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相比是否齐全,以及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深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专利局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补正;逾期未答复的,视为撤回深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补正后,专利局认为仍不符合专利法各项规定的,深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将被驳回。
三、授权阶段
在初步审查通过后,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收到授权通知书后,需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和专利证书印花税,办理专利登记手续,按期完成专利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颁发专利证书,至此,深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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