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接权的原意是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其确切含义应是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著作权法关于邻接权的保护期是如何规定的?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著作权法关于邻接权的保护期是如何规定的
《著作权法》关于邻接权的保护期有如下规定:
(1)表演者的人身权不受限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
(2)音像制作者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至该作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3)广播、电视节目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节目首次播放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关于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
(4)保护期为10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10年的12月31日。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著作权法关于邻接权的保护期是如何规定的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