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日本商标异议申报流程?
1、异议通知
商标通过审查后,进入公告期,公告期2个月,在这2个月内,异议人提出异议,并向日本商标专利局提出异议通知。
2、应诉通知
在收到《取消理由通知书》40天内(日本国外需3个月内),申请人做出应诉通知。
3、二次答复
收到第二次《取消理由通知书》40天内(日本国外须3个月内),申请人作出二次答复。
4、裁定
官方对对异议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官方审查后,对此异议作出裁定。
注:如果异议提交时没有商标取消的理由,官方大概在4~6个月内会下达维持商标注册的决定。
日本商标异议申报有哪些需要注意
1、日本的商标申请必须向日本专利局(JPO)提出。
2、日本也是《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国。因此,该国可以通过马德里体系扩展商标的国际注册。
3、无需在日本使用商标进行注册。但是,如果在注册后的五年内未使用它,则由于缺乏使用,它很容易受到取消措施的影响。
4、在审查过程中,任何第三方都可以向商标局提供有用的审查信息,例如使商标不适合注册的任何理由。该第三方不必拥有商标的任何先前权利或利益;实际上,如果愿意,他们可以保持匿名。
5、日本的注册商标自注册之日起有效期为十(10)年。可以在到期日之前的六(6)个月内请求续签,并在支付延迟的续订费后的六(6)个月后请求续签。
6、对于商标搜索报告,商标必须由拉丁字母组成,并且仅考虑拉丁字母中的其他商标。如果要注册由片假名字符(日语文字)组成的商标,商标搜索必须考虑以片假名字符(日语文字)书写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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