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专利转让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专利转让指南
1、普通许可:许可方(即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区域内使用其专利,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项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
2、独占许可:被许可方取得在规定区域内使用其专利,不仅如此,还有权拒绝任何人(包括许可方)在该区域内实施。
3、分售许可: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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