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深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用第一年需缴纳官费总共应为1305元。其中500元为递交实用专利申请时一并缴纳的申请费,205元为办理专利授权登记时的[登记费、印刷费、印花税],600元为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
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有效期为10年,为了维持专利权有效性,权利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有义务逐年向专利局缴纳的专利年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授权后应缴纳的年费数额如下:
第1~3年每年600元
第4~5年每年900元
第6~8年每年1200元
第9~10年每年2000元
第一年的专利年费需要在办理专利授权登记的时候一并缴纳,其余9年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专利年费可以由权利人自己缴纳,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缴纳。
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专利申请可以自行去专利局办理,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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