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商标许可条件是什么商标许可什么时候生效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商标法中规定商标许可授权的话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普通许可,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的话商标持有人可同样可授权给第三人使用的权利,当然区别是不同地域范围的授权。
第二、独占许可,从字面上“独占”两个字,我们就可以理解,这种方式是独有的商标授权使用,也就是独家的,不能像普通许可一样授权给第三者,包括商标持有人也不得在该地域范围内使用该商标。
第三、排他许可: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不得将该商标再许可给第三人使用,但许可人自己还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
那么商标许可什么时候生效呢?生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商标许可要生效需要具备一定的生效条件,具体如下:
1、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双方签名、盖章。
2、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金额全额费用必须交付给甲方。
3、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
4、没有进行备案虽然不影响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同样给被许可人造成法律风险。
只要商标许可满足了以上条件,那么商标许可的生效时间就以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为准。但是需要声明的是即使得到了商标使用许可,也仅仅是获得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所以如果想要真正获得一个商标最好的方式是注册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