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一、第32类商标转让流程:
1.买家选定所需商标,并报至客服人员相关信息;
2.交易人员针对商标进行询价、向买方报价并了解商标相关情况,确保商标能成功转让;
3.签订《商标委托购买合同》,买家支付定金,并提供身份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4.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及签定所需文件公证手续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5.公证完成后,我网向买方快递商标注册证,买方确认后并付清尾款;
6.交易人员将公证明原件、转让申请书,代理委托书和商标使用授权书交付商标买方,并将双方签字的相关材料交付国家商标局;
7.商标局一个月左右下受理书,6-10个月下发核准证明,至此,商标转让合同完成。
二、第32类商标转让所需文件材料:
1、待转让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一份;
2、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需提供其护照及中文译本);
3、受让人签署的《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原件一式二份;
4、转让方与受让方须在《转让申请书上》加盖公章或签字;
5、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商标使用转让合同》加盖公章或签字;
6、转让双方签署的转让协议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的公证件一份。
三、第32类商标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但需知商标有终注册失败的可能;
2、转让过程中,商标转让的受让人自商标局发布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3、如果该商标在同一类别中有近似商标的话,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
4、自然人进行商标转让,需保护签字字迹一致,否则需要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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