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1.个人自行办理的商标转让地点为商标局。
2.由于企业合并或改制等因素需要进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需到商标局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必须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4.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转让方要将相同或近似商标一并办理转让。
5.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6.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死亡,在注销或死亡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则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
7.转让方应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全部转让,不允许将注册商标指定保护的商品进行部分转让。
8.转让方用于药品、卷烟、报刊杂志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出具有关部门批准经营的有效证明文件。
9.转让方需要如实告知受让人商标是否正许可给第三方使用经营,同时也需要在被许可商标使用权的那一方同意商标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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