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中国商标转让时需要遵守的准则如下。
1、相适应原则
相适应原则主要是指选择的商标类别需要与企业的经营范围相适应,与产品或者服务的类别相一致。更深层次的相适应是指商标需要与企业的规划方向相适应,尽管企业当前并没有相适应的业务,但是在未来的发展规划中有这类业务,那么购买这类商标就是未雨绸缪。
2、视听结合原则
商标的购买需要遵循五好原则,即“好看、好听、好读、好记、好寓意”五个基本原则,商标名称与人名一样,正所谓“名如其人”,当别人看到或者听到你的名字就能想象到你本人的样子,商标名称亦是如此,当消费者看到这个商标名称就能联想到所对应的的产品,朗朗上口的商标更容易被人记住。因此,在选择商标的时候要谨记名称简短、贴合产品、寓意积极向上的原则。
3、个性化原则
一个名称只能对应一个商标,《商标法》规定,近似商标不予核准注册,因此,商标名称会比人名审核更加严格,一般情况下不同的注册人提交的注册名称不能一样或者相似,因此,商标不存在同名的情况。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注册商标人更倾向于打擦边球,想要利用知名品牌的效应提升商标的价值,而在商标买卖的时候,商标局还是会对转让商标进行核查,如果发现待转让商标不符合要求,也会予以驳回或者不核准注册,所以,在选择商标的时候需要遵循个性化选择,避免因为容易混淆的商标对企业的名誉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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