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1、合同转让:指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指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注册商标转让原则有哪些
1、连同转让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商标必须与原商品企业的业务一起转移。也就是说,不能只转让某一商品的商标而不转让该商品的生产业务。因此,按照连同转让的原则,商标的转让必须是对该商品生产的转让,以及有关生产要素的转让。实行这种制度的理由是,商标是商品的识别标记,这是商标的本质所在。因此,商标不能与它所附属的商品分开,也不能与原企业的生产要素分开。否则,这种转让将引起不同企业同种商品的混淆,将引起该商品质量的下降。
2、自由转让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商标权与其附属的商品经营不具有连同关系,商标权人可以将其商标和相关商品生产业务一起转让,也可以不连同转让,只出让商标权。但许多国家的法律同时又强调,在单独出让商标权时,受让人应当确保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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