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1、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就33类商标价格、商标现状等情况进行协商,双方都同意转让后,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转让申请。
2、商标持有人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商标公证,取得商标公证书。
3、将商标公证书、商标转让申请书、商标转让合同等商标转让所需材料提交到商标局进行转让申请审阅。
4、等待商标局审阅,下发受理通知书,一般在15天内。
5、审查通过后,商标局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的公告,一般在提出申请的6-8个月内。
6、公告期三个月,三个月无人提出异议,则正式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1、近似商标事宜。将注册商标转让的一方,对于他在类似商品或者同种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并且转让方,在转让该商标后,不得再申请近似商标。
2、联系地址明确。若转让申请中有不符法律规定的地方,商标局会按申请书上所填写的地址,将书面通知以邮寄方式下发给申请人并限期补正,如有代理人的,则会邮寄方式发送给代理人。
3、商标转让核准。当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会按申请书上所填写的地址,将转让证明以邮寄方式下发给受让人,并刊登转让公告。证明上标注的日期为公告日期,当日起受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
4、转让不被核准的情况处理。若出现转让申请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会按申请书上所填写的地址,将书面通知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或者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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