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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类商标转让

2022-09-21123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第3类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牙膏。
【0301】肥皂,香皂及其他人用洗洁物品,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
【0302】清洁·去渍用制剂
【0303】抛光·擦亮制剂
【0304】研磨用材料及其制剂
【0305】香料,香精油
【0306】化妆品(不包括动物用化妆品)
【0307】牙膏,洗牙用制剂
【0308】熏料
【0309】动物用化妆品
【0310】室内芳香剂
一·商标转让所需材料: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提供公证处的商标卖方申明公证书
二·商标转让途径: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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