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部。
4.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