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所谓商标不予注册复审是因为在商标注册过程当中,有人对该商标的权利提出了相应异议商标局作出了不予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要求申请复审的过程。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不予注册决定的复审案件,应当通知原异议人参加并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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