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电视人物商标怎么申请?按照《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而神话故事或角色人名是文字的一种,所以从这个条件上来看,是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那塑风人物名称能申请商标吗?
电视人物商标怎么申请?塑风人物名称能申请商标吗?角色的“商品化权”需要在“有理、有据、有节”的探索中逐步规范、统一其认定标准。从在先的判例中可知,在认定电影角色商品化权时,可能考虑以下因素:
一、商标混淆的可能性。
商标是用来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商标的作用之一在于防止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也就是说“商品化权”保护范围并不及于全部商品和服务类别,需要根据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与影视作品中人物的关联性进行判断,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即构成了对在先的“商品化权”的侵犯。
二、作品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知名度越高、影响力越强,该商品化权的保护范围随之扩大,反之亦然。因此,只有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电影角色才能成为商品化权益的保护对象,只有这样才能对相关公众形成吸引力和市场竞争力,才具有能被商业化运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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