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商标使用许可包括以下三类:
(1)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
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
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
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3)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
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
根据《商标法》第40条第2款的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
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违反前述规定,没有标明被许可人的
名称和商品产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收缴其商标
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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