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商标注册经下列程序:
异议—>异议复审—>诉讼一审—>诉讼终审
因在诉讼阶段可能改变在异议阶段的结果,因此请问:
1)注册人在哪个阶段能拿到商标证?是异议复审完成后即可取得商标注册权(证)或需等待法院审理终结后才能取得商标注册权(证)?
2)注册人在哪个阶段就享有注册商标权?(复审完成后还是诉讼完成后?)
3)注册人什么时候能以商标权人的名义禁止他人使用相应商标??(复审完成后还是诉讼完成后?)
您将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且该判决是维持商评委裁定结果的情况下取得商标注册证,注册证上的专用权起始日期将是原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的日期,但是按照现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自该商标异议期满之日起至异议裁定生效前,对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的行为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该使用人的恶意给商标注册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也就是说注册人在原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即享有注册商标权,但是无权对在此日期至法院判决生效期间,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的行为进行追溯禁止,只有当他人属于恶意使用时,才可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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