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一项发明要获得专利权必须从实质内容上具备的条件,也就是一项发明本身所应当具有的条件。如果一项发明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其主体又具有在我国获得专利保护的资格,但并不足以在我国获得专利,该发明还必须在内容上具有一定的实质性特征,即具备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形式或者程序性条件是指,一项发明作出以后,即使在客体、主体、实质性条件上都符合要求,要想获得专利保护,还必须在形式上和程序上具备的条件。如必须提交符合法定格式的申请文件、在法定期间内缴纳申请费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等。
现代各国的专利法都承认,发明只有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简称三性)这三个实质性条件,才能获得专利权。我国专利法也明确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必须具有三性才能授予专利。三性条件通常被称为“可专利性条件”或“专利性条件”。但有人也将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属于保护客体等称为“专利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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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