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1、商标本身不具备显著性差异
显著性差异是商标注册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做为公司品牌图标,假如欠缺显著性差异那该枚商标也就毫无用处了。因此,商标法条例中才会要求:欠缺明显特点的标示不可审批为申请注册商标。
2、商标构成因素无效
商标法条例中明文规定了申请注册商标的构成因素,假如不符其条例要求的內容,当然没法申请注册。在其中留意的是:文本商标可由中国汉字(简体字或繁体字)、拼音字母、英语等文本构成,但不能包括自体中国汉字。此外,简洁明了的纯数据、纯英文字母,简约的纯色调商标难以获得商标局审批申请注册。
3、商标违背禁止使用条例
商标局审核员在审批申请注册商标时,若发觉该商标违背了商标法要求的禁止使用条例,如:五星红旗、国际歌等国字头标示;危害于社会公德及导致负面影响的标示这些要素。将驳回申诉该商标注册申请,未予申请注册。
4、商标类似或重复
商标是公司的品牌图标,功效于产品或是服务项目上。进而区别类似产品和服务项目。另外也让大家消費时得到差别辨别。因此在产品和服务项目中不允许存有类似或是同样的商标。自然,此类商标在申请申请注册时定会被商标局驳回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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