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写”文章著作权到底是谁的?AI文章遭擅用惹出侵权官司12月4日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件让人意想不到的版权侵权纠纷案。本案因涉及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生成的文章,是否应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所以备受关注。庭审中,原告表示,被告侵犯了自己的信息传播权、署名权等著作权。百度方面则表示,涉案文章是数据软件分析而成的,不是通过劳动创造获得的,原告对文章没有著作权。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大数据报告惹出侵权官司,AI“写”文章著作权到底是谁的
AI文章遭擅用惹出侵权官司
2024年9月9日,北京菲林律师事务所在自己的公众号上发表了一篇名为“影视娱乐行业司法大数据分析报告”的文章。菲林律所诉称,就在文章发布的第二天,网民“点金圣手”就在百度公司经营的内容发布、内容变现和粉丝关系平台“百家号”上发布了上述文章,且将文章的署名及收尾段进行了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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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