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商标代理标准合同注意事项有审查代理方资质、明确代理权限、写清费用、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等。商标注册是一个比较繁琐的事情,很多小企业会委托给专业机构代理,为了不发生经济纠纷,双方签署一份合同也是很有必要的。那么签署商标代理标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签署商标代理标准合同注意事项
1、商标注册代理合同主体的审查
商标注册委托代理人应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认可,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组织。商标注册申请人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未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不能签订商标注册代理合同作为商标注册申请人。
2、申请注册商标的基本情况
申请注册商标的基本情况包括商标名称、图案、申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和商品或服务的名称等。《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应作为商标注册代理合同附件。
3、商标注册代理合同的代理权限
应明确约定商标注册代理合同商标注册代理人的权限,如商标代理注册、设计、制作等事项,是申请注册中国商标,还是注册马德里商标等。
4、商标注册代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据对商标注册代理合同商标注册代理人代理权限的约定,界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代理人各方的权利义务。
5、商标注册代理合同费用及其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此条款中应在商标注册代理合同明确约定各项费用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签署商标代理标准合同注意事项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