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使用是指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可不经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注意合理使用时应当注明出处,接下来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浅谈对著作权人的作品的合理使用。
浅谈对著作权人的作品的合理使用
社会组织往往需要使用他人的一些作品用于公益活动,合理使用是指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可不经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注意合理使用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其他权利。
其中以下几种是社会组织比较容易利用的: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 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浅谈对著作权人的作品的合理使用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