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人已全部履行,而对方当事人尚未履行。对此情况,管理人应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履行势必给债务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继续履行合同时,由管理人接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
2.债务人尚未履行而对方当事人已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对此情况,管理人应当选择解除合同,否则构成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对方当事人的债权可作为破产债权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3.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双方均未履行。办案机构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