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合同有失公允可以生效,但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是撤销。有失公允的合同,在双方都签字后,是可撤销的合同。明显不公平的一方,可以在订立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申请撤销。但在未撤销前,该合同还是有效的。
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