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会召集权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起诉方式处理;
2.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
3.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以上方式无法解决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