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办理专利代理业务的,符合要符合设立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办理相关企业或者司法登记手续,然后到专利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办理专利代理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办理专利代理业务时间满两年;
(二)有十名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拟设分支机构应当有一名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并且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
(三)专利代理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分支机构担任负责人;
(四)设立分支机构前三年内未受过专利代理行政处罚;
(五)设立分支机构时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