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欠款,一般不能追诉股东,要求股东偿还债务,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要求未届出资期限的未足额出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原则上法院是不支持的,只有两个例外:
(1)公司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了,确无财产可供执行;
(2)债务产生后,股东恶意延迟出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