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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受让方以无经营许可证为由主张转让方欺诈的应负举证责任

2024-01-05127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公司股权转让在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许可经营范围时并不具有经营权,该“经营权”不属于转让内容。办理经营许可证的义务取决于合同双方的约定,转让方移交申报资料或说明申报情况不构成办理经营许可的承诺,受让方以经营许可证申办条件欠缺构成欺诈主张合同无效的应负举证责任。股权转让是股东向股东或者股东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行为,不同于公司资产的处分,因此,二者没有必然的法律关系。股权转让通常不影响到公司持有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合法性、有效性。那么股权转让后受让方以无经营许可证为由转让方欺诈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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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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